政策类型:规划

发布日期:2016-12

发布单位:发改委、住建部

  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其他城市达到75%;县城力争达到60%;重点镇提高5个百分点,初步实现建制镇污泥统筹集中处理处置;新增污泥(以含水80%湿污泥计)无害化处置规模6.01万吨/日;新增或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投资294亿元。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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