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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云霄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1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350622]RI[GK]2021004
项目名称:云霄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56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256000元
投标保证金:4512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60201-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1(批) | 否 | 详见附件 | 2256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日产日清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
2.3.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3.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4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
2.4.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4.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03-26 17:28至2021-04-10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4.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http://www.ccgp-fujian.gov.cn/3500/notice/e8d2cd51915e4c338dc1c6ee2f02b127/70b25cdeab734e7aa65122b1876e63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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