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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原太仓港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南园路2号怡景南苑6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2、项目基本情况
1.2.1、项目编号:JSQY2020-TC-G-1203
1.2.2、项目名称:原太仓港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二期)
1.2.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190万元)。
1.2.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190万元),污泥处置价格不高于2900元/吨。
1.2.5、采购需求:
主要针对太仓港化工园区存放于怡球金属废弃办公楼内污泥提供无害化处置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危险废物外运和无害化处置等服务及存放仓库所有相关的清理工作(重量以实际入库称重为准)。污泥处置数量预计650吨,具体数量按实结算。
1.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转移完毕,最迟于2021年4月30日前必须完成。
1.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危险废弃物属地处置原则,处置单位限定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废物处置业务的单位。
(2)必须具有国家环保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处置工艺方式须具备:焚烧或者水泥窑协同处置两种处置类型中的一种,不得进行直接填埋处置。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必须满足服务期限,即有效期截止日必须在2021年4月30日后,若有效期到期需换证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换证受理证明材料。
(4)¥IPE环境监管网上存在处罚记录和安全监察问题的不得参与投标(http://www.ipe.org.cn/)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太仓市南园路2号怡景南苑6号楼2楼
3.3.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有效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国家环保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zbgg&ggid=e6f8cf9bd8334b8db913a85d0e95c6de)、
《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czju.suzhou.gov.cn/zfcg/html/main/index.shtml)、
《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baidu.com/s?wd)等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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