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291-200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土地改良用泥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同时解决污泥处置问题,防止二次污染,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城市的建设,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编单位 标准 2021年09月02日 0 点赞 821 浏览